在足球比赛中,“弃权”并非国际足联《竞赛规则》中的标准术语,但实际赛事中若一方球队拒绝参赛、无法凑齐规定人数或中途退赛,通常会被视为“弃权”或“罢赛”,并由赛事组织方依据竞赛规程作出判罚。这种情况虽不常见,但一旦发生,对比赛结果和球队积分影响重大。
根据多数联赛和杯赛的竞赛规程,以下情形可能构成弃权:赛前未按时到场且无正当理由;开赛时或比赛中场上球员少于7人(规则规定的最低人数);球队主动拒绝继续比赛(如集体离场抗议判罚);或因纪律问题被组委会取消参赛资格。值得注意的是,裁判无权直接宣布对方“弃权获胜”,而是记录比赛异常中断,并由赛事委员会后续裁定。
一旦确认弃权,比赛通常被判为0-3负(部分赛事规定为0-1或直接判对手胜),弃权方不仅失去该场比赛积分,还可能面临追加处罚,如罚款、扣u球体育直播app下载分甚至禁赛。例如,在中超或欧洲主流联赛中,无故弃赛往往被视为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行为,纪律委员会可依据情节加重惩处。此外,若弃权发生在淘汰赛阶段,对手将自动晋级。
需要强调的是,因不可抗力(如极端天气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)导致比赛无法进行,通常不视为弃权,而是择日重赛或由组委会另行决定。因此,是否构成“弃权”,关键在于球队主观意愿与客观履约能力的区分。球迷常误以为只要没踢完就算弃权,实则判罚需结合具体规程与事实认定,而非单纯看比赛是否完成。
